產後照護中心
照護品質
護理人力
人力調配原則
班別 護理人力 照護產婦數 嬰兒照顧人員 照護嬰兒數
白班 2 1-9 1 1-5
小夜 2 1-9 1 1-5
大夜 1 1-9 1 1-5
人員教育訓練
  • 新進人員:依新進人員訓練計畫執行。
  • 急救訓練:須具備NRP或BLS急救訓練執照,給予公費、公假參與訓練課程。
  • 跨院聯合訓練計畫:接受院本部派院訓練母嬰及母乳哺育護理,依派訓機構學習目標設立教學計畫,藉由系統性、階段性之訓練,增加護理人員臨床專業照護能力。
  • 在職教育(20小時以上/年)
    • (1) 每月辦理一次討論會(個案報告、讀書報告、業務報告…等)。
    • (2) 參與感染控制在職教育,每年至少4小時以上,新進人員半年內8小時以上。
    • (3) 參與機構外婦幼相關研習課程,每年4小時以上。
    • (4) 參與母乳哺餵教育,每年8小時以上(新進人員半年內達到8小時)。
    • (5) 機構負責人行政或品質管理教育訓練至少4小時。
品質監測
  • 制定單位品質監測項目。
  • 每月定期進行稽核及紀錄。
  • 報告查檢結果,該項監測結果低於閾值時需提改善措施並持續追蹤。
關閉網站地圖
關閉常用查詢
Go Top
門診時刻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