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驗醫學部
血庫專區
- 本組提供24小時輸血治療之服務。期許運用輸血檢驗與血品管理,達成滿足醫療需求與病人輸血安全之目標。
- 服務範圍包括備、輸血相關業務及一般輸血相關檢驗等。
- 一般輸血相關檢驗項目包括ABO、Rh等血型鑑定、抗球蛋白試驗(DAT、IAT)、輸血反應回報探討、Cold agglutinine test等。
資料出處:血庫作業標準操作程序(KGH-MR-SOP-B-02)
※檢體收集前注意事項
- 確認病人身分:兩種以上方式確認病患身分,核對病人姓名(請問病患姓名)、核對健保卡或身分證或其他證明文件、住院病人核對病患手圈符合檢驗單上姓名、病歷號碼及其他基本資料。未攜帶證件者,需經人員詢問病人基本資料(如:姓名+出生年月日或姓名+身分證字號)確認無誤後,才能執行檢體收集。
- 確認檢驗項目與容器是否相符:試管上請貼『輸血專用標籤』上須有採血、見證者簽名、採血日期及病房單位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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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血退件標準
- 檢體溶血一律退件。
- 檢體標示不完整(姓名或病歷號未填、填寫錯誤、檢體未兩人簽名)。
- 備血通知單資料與檢體不符合、檢體未送。
資料出處:血庫作業標準操作程序(KGH-MR-SOP-B-02)
一、檢驗項目及檢體採集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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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備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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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驗項目
- ABO Grouping & Rh Typing
- Antibody Screening Test
- Cross Matching Test
- 採血試管:3ml血液分裝於黃頭管,2ml於紫頭管,混合均勻.小兒科可只抽2-3ml血液裝於紫頭管。如Antibody-Screening陽性,血庫人員將會通知抽取6ml血液分裝於兩管黃頭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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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驗目的:
- 測定ABO 及 Rh血型分型。
- 測定血清中是否有紅血球不規則抗體。
- 交叉配合試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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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驗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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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血注意事項
- 檢體無採檢者及見證者兩人共同簽名或無法辨識之簽名,一律重抽、重送,均不予退還。
- 於本院第一次備血或曾備血但未輸過血,無論備任何血品均應抽檢體。(只要是未在本院輸過血均應送檢體)。
- 兒科第一次備血單上輸血經歷調查,請填寫父母親之血型。
- 一般備血期限為三天(抽血當日以第0天計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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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領血類別依臨床需要區分為:
- 非常緊急輸血:在5分鐘內備妥病人所需之血品; 血袋一律發給O型,不做交叉試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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緊急輸血:在10分鐘內備妥病人所要血品(確認與病人同血型即給予)。
- 請護理人員在告知血庫人員電話醫囑後,直接攜帶血庫申請單(緊急輸血 欄中”醫師簽章”,可委由相關醫師或護理主管處理)至血庫領血。
- 本院已有輸血紀錄:給予與病人同血型之血品。(若無法確認病患身份時,請給予O陽性紅血球濃厚液或AB FFP)。
- 當需要大量領血時先以電話聯絡台南捐血中心後,傳真或mail台南捐血中心血液成品申請表至台南捐血中心,並請本院警衛至捐中領取申請之血品。並請捐中先向鄰近醫院或捐血中心調度血品;同時透過總機系統啟動院內緊急機制,以廣播呼籲院內同仁緊急至捐中捐血以備本院領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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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輸血:
- 紅血球類血品血庫人員接到申請單後30分。
- 冷凍血漿類血品,需要解凍時間,接到申請單後45分。
- 若院內無庫存病人所需之血品,委託快遞公司至捐中領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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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量輸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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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義:
- 急速地輸入所計算流失血量容積的1.5倍
- 在24小時之內以血庫的血補充病人全部的血液容積
- 在10分鐘之內急速地輸入大於病人10%的血液容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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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階段:
- 無血型紀錄之急救:4 unit O型 LP-RBC + 血型檢查確定後,再加4unit同血型全血(或LP-RBC)→若需繼續輸血則進入第二階段
- 有血型紀錄之急救:8單位全血(或LP-RBC)→若需繼續輸血則進入第二階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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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階段:備/輸血次序C→D→C→D
- C:LP-RBC:6單位、FFP:4單位、Platelet concentrate:12單位
- D:LP-RBC:6單位、FFP:4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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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治療指引定義:
- 第一小時內需用到一單位∕10公斤體重之紅血球血品
- 12小時內預估可能會用到3單位∕10公斤體重之紅血球血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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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階段:
- 無血型紀錄之急救:一單位∕10公斤體重O型紅血球+血型檢查確定後,再加一單位∕10公斤體同血型全血(或LP-RBC)→若需繼續輸血則進入第二階段
- 有血型紀錄之急救:2單位∕10公斤體重之全血(或LP-RBC)→需繼續輸血則進入第二階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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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階段:備/輸血次序C→D→C→D
- C:LP-RBC:一單位∕10公斤體重、FFP:0.5單位∕10公斤體重、Platelet concentrate:一單位∕10公斤體重
- D:LP-RBC:一單位∕10公斤體重、FFP:0.5單位∕10公斤體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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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- 第一階段輸血重點在於血液體積之補充,第二階段則顧及血液體積補充與凝血功能之維持。
- 急救前建議取得病人血球計數,凝血功能檢查數值。每完成B輸血後,需檢查病人CBC、PT、APTT以便修正血品輸血方針。
- 凝血功能異常時輸血建議:若PT,APTT其值在1.5倍以內則依原先之指引不需另外補充血漿類成品,若PT或APTT大於正常值的1.5倍時應補充新鮮冷凍血漿或冷凍沉澱品(成人約3-4單位)。凝血功能異常之矯正必要時應徵詢血庫醫師之協助。大量輸血時易有凝血功能與電解質不平衡(特別是低血鈣)問題,必要時亦應檢查ABG、鈣濃度、DIC profile等。
- 100.04.22輸血委員會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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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義:
二、血品預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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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事先預約之血品
- 血小板:分離術血小板(PH)、儲血前減除白血球分離術血小板(LRPH)。
- 洗滌紅血球、特殊血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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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約方式
- 血庫收到申請單後向捐中訂血。
- 血液至捐血中心領回血庫之後,再通知用血單位叫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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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- 備洗滌紅血球需事先開立備血單並註明預輸日期照會血庫,才可訂血。
- 血小板一律由血庫收到申請單才向捐中訂血並等候通知。
- 已經事先預約之訂血,在病人需要輸血時,即可直接叫血,除非有血品供應異常情形(血庫會主動與用血單位聯繫)。
三、寄、退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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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詞解釋
- 退血:已領出或未領出血庫的血液,因醫囑更改等原因不再輸用,且在適當的保存條件之下,可於領血後30分內,將血液退回血庫,轉發給其他病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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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血原則
- 血球之血品:未開封、未經回溫、無不當處理,以領出時間算起,30分鐘內可以辦理退血。
- 血漿血品:未開封、以領出時間為界,30分鐘內可退回血庫先辦理寄存待發。
- 血小板血品:未開封、無不當處理(例如儲存4℃),以領出時間算起,30分鐘內可以辦理退血。
- 解凍後之冷凍沉澱品(Cryo)、未開封不再輸用之洗滌紅血球、白血球濃厚液等少用之血品,或已經開封之血品,一律不接受退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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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血流程
- 血品尚未領/已領出血庫:當病人因故不輸或醫囑更改,血品尚未領/已領出血庫時,則可辦理退血作業,流程如下:
- 輸血單位先以 電腦填寫「退血單」並「電話通知血庫」血液不再領用;由血庫醫檢師判斷是否符合退血條件原則,再辦理退血、轉發、報廢。
- 血品尚未領/已領出血庫:當病人因故不輸或醫囑更改,血品尚未領/已領出血庫時,則可辦理退血作業,流程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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寄存流程
- 凡血液出庫無法退庫但符合寄存條件者,此血液費用可申報,請護理人員詳述原因於病歷護理單及輸血記錄系統上。寄存條件如下:
- 單袋血液已開封而未輸完者。
- 一次叫很多血,因某些原因未用完,血庫不接受退血時,則請寄存。
- 出庫超過30分鐘但血品在適當保存條件下可申請寄存。
- 寄存轉讓期限:
- 已回溫FFP:寄存1天;FP寄存5天。
- WRBC:血品製備後24小時內。
- 冷凍沉澱品:回溫後6小時內(放置室溫)
- 凡血液出庫無法退庫但符合寄存條件者,此血液費用可申報,請護理人員詳述原因於病歷護理單及輸血記錄系統上。寄存條件如下:
- 注意事項:為避免血液寄存未輸報廢,因此由血庫依據退血原則,若符合退血條件則一律先辦理退血轉出給其他病人使用:超過期限時,血庫則一律以報廢血品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