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舉杯消愁愁更愁---酒精成癮造成的身心危害
 2020-01-08

郭綜合醫院 身心科 黃泰銘主任

       在身心科的診療室常會有一種情境,親人帶著酒癮者來看醫師,病人十分抗拒排斥,認為自己沒怎樣,用「否認」來做自我防衛。其實病人已造成身心及家庭、社會不良的影響。舉幾個酒癮病例其一是30多歲男性病人,喝酒20年,工作期間天天酒不離身,一天一瓶高粱酒,以致於肝硬化及股骨頭壞死行人工髖關節置換術,雖已戒酒,但長期存在失眠問題。其二是30歲女性因工作需喝酒,壓力大,情緒憂鬱,甚至下班後亦獨自一人喝酒,酒後情緒欠穩,衝動控制力不佳,開始經歷聽幻覺,故求診身心科治療。

       長期飲酒對身體造成的器官病變導致其病死率為一般人的四倍以上,包括影響相關代謝系統、腸胃道系統、心血管系統、免疫系統及神經系統等皆會造成傷害,常常看到酒癮個案已是百病叢生。多數有酒癮的個案伴有憂鬱症狀,人格特質較為衝動、無責任感、依賴、焦慮、挫折忍受力低。其用喝酒減低情緒壓力、解決焦慮與憂鬱反應所帶來的不適,但是喝酒卻未能真正解決焦慮與憂鬱中核心的問題,反而增加問題的複雜度,反之長期飲酒及戒斷過程中亦經常伴隨焦慮與憂鬱的反應,所以更顯飲酒對我們的身心危害。

       酒精屬於中樞神經抑制劑,過量使用會影響認知功能進而造成類失智症的風險,如魏尼克腦症(Wernicke encephalopathy)及柯沙科夫症候群(Korsakoff syndrome) ,前者是營養不良維他命B1缺乏造成,臨床症狀有意識障礙、步伐不穩及視力模糊,後者臨床症狀包括健忘、胡言亂語有虛談現象。而酒癮造成的酒精性精神病則有重複性幻聽,疑配偶不貞的忌妒妄想與被威脅的被害妄想。再者,酒癮個案其自殺率和發生創傷性腦傷都顯著高於一般人群。

       過量飲酒不僅會造成個人健康的危害,更可能造成家庭生活困擾或社會治安帶來一系列的麻煩。台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常見的酒測方式採「呼吸測定法」,單位為mg/L ,即每公升吐氣所含的酒精量。當呼吸的酒精濃度達0.15mg/L則依規定不得駕車,雖則如此,但酒駕肇禍屢見不鮮。酒癮者出現的暴力行為,甚至成為性侵害之加害人,配偶及子女常成為精神狀態不穩定的受害者,這種親密暴力導致家庭衝突及婚姻破裂。

       酒癮發生非一朝一夕,其原因受到遺傳、人格傾向、社會環境壓力及文化因素等多方面的影響。比如說前述用喝酒減低情緒壓力,或為滿足嗜好,就可能會濫用酒精。經常反覆飲酒之後,酒量越來越大需喝更多酒才能達到原有預期的效果,及避免因停飲而發生軀體不適反應。這種對酒精產生的心理上的嗜好與生理上的癮癖,出現耐受性及「酒精戒斷症候群」,生活以酒精為軸心的惡習,也是一種反覆發作的慢性腦病。

       許多藥物可做為酒精戒斷的輔助治療,即使戒除酒精後也有很大的機會再次上癮,使用藥物之外,酒癮者多有睡眠障礙、焦慮或憂鬱狀態的共病問題亦須長期介入。並用認知行為治療、動機式晤談法、參與戒酒匿名團體,透過酒癮病人自願組成的支持性團體等等,一同努力達到戒酒的目標。社會環境治療方面,家屬要給酒癮者一些精神上的支持,並以不批判的態度來增強戒酒的動機。透過教導社交場合拒絕飲酒的方法、休閒生活的安排、紓解壓力技巧,可幫助病人斷絕酒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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